私教中途更换 健身房被判退还会员剩余课程费用
办理了健身房会员卡,中途被更换了私人教练怎么办?今天,北京怀柔法院通报一起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,因为原定的瑜伽教练离职,法院判决健身
办理了健身房会员卡,中途被更换了私人教练怎么办?今天,北京怀柔法院通报一起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,因为原定的瑜伽教练离职,法院判决健身房退还会员李女士卡内剩余的8000元费用。
李女士说,2015年9月,她在被告某健身公司办理了一张健身房会员卡。健身过程中,她刷卡支付8600元报名参加为期6个月的瑜伽私人小班培训课程,由教练宋某一对一教学。双方未签订合同,被告公司未出具相关收据发票。
2016年初,私教宋某离职,健身公司聘请了新的瑜伽教练。由此李女士不愿继续瑜伽私教课程,要求健身房退还剩余学费。双方协商未果,故李女士诉至法院,请求健身房退还剩余学费8000余元,并要求支付精损损失费、误工费等损失。
庭审中,被告健身公司辩称,该公司已将健身房交给他人经营,后更换了经营者和教练,原告可以继续正常上课。原告没有提交相关票据,只有刷卡记录,不能证明是其学瑜伽的学费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被告公司作为健身房的经营管理者,对其主张原告在其公司刷卡消费支出的项目应当承担举证责任,并对原告已经上课的课时进行举证。案件审理中,被告公司未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,应承担证明不利的后果。同时,健身私教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,在双方没有相关书面约定的情况下,原告以健身房更换私教为由要求退还学费,理由正当,法院予以支持。
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健身公司退还原告学费8000余元,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。
主审法官提醒消费者,消费时应注意向商家索要相关票据。如今很多交易可通过POS机刷卡、移动扫码支付进行,这种情况下收款人很可能与服务提供者不一致,如果不索要相关票据,就难以证明费用项目,给后续维权带来麻烦。(记者刘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