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:个人出租房每平米每年奖励12元

据合肥市房管局网站消息,合肥市房管局近日印发《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

据合肥市房管局网站消息,合肥市房管局近日印发《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1年。据《江淮晨报》消息,对租赁企业、中介和个人进行财政奖补,这在全国都是首创。

根据《办法》,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,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;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,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,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;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,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,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。

《办法》规定,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补助。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,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,按月折算。奖补住房需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出租备案,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。

《办法》强调,申请专项奖补资金的申请人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骗取、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,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,相关记录纳入合肥市信用平台,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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