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:重度失能老人每月拟补300元

家中如有失能老人,往往需要专业陪护人员,但这常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。5月10日,记者从日前公布的《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

家中如有失能老人,往往需要专业陪护人员,但这常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。5月10日,记者从日前公布的《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中了解到,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,8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、重度失能老年人四类老人可享护理补贴,轻、中、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。

四类失能老人可享护理补贴
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东莞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为:具有东莞市户籍,按照《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》(MZ/T039—2013)能力等级评定为1—3级的四类老年人。

这四类老年人包括: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,或者其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;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;低收入家庭(低保标准1.5倍以下,且人均家庭财产在本市低保家庭人均财产标准的1.5倍以下)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;8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、重度失能老年人。

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主要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、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护理、服务补贴。补贴标准为:轻度失能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100元;中度失能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200元;重度失能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300元。

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并取得了残疾人证后,轻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补贴100元,即每人每月补贴200元;中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补贴200元,即每人每月补贴400元;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补贴300元,即每人每月补贴600元。申请人在申领失能补贴后,若失能程度加重或减轻,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补贴申请。

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、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、康复、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,按照就高的原则,不重复享受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到养老护理、服务补贴的,不再重复享受对个人发放的护理、服务补贴。此外,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。

补贴每月15日前发放

《征求意见稿》称,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,各镇(街道、园区)应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的护理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。

根据老年人或其家庭意愿,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的,其补贴可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机构;居家接受服务的,可支付给政府委托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;委托亲友、邻里提供服务的,根据政府或其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、老年人(或其代理人)和服务提供人三方签订的协议,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对象。

东莞还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制度。各镇(街道、园区)每半年要对补贴对象核查一次,每次按照不少于20%的比例入户抽查。市老龄办聘请机构不定期组织抽查,按照不低于10%的比例随机入户抽查,对补贴对象的自理能力进行复查。

关键词: 东莞 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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